旅程开始的日子,是冬日中一个罕有的晴天。天空蓝得仿佛能将人吸入其中,积雪在阳光照射下闪得刺眼。位于北地的温泉乡纽希拉可很少能在冬季迎来这样晴朗的天气。简直就是如同画卷中描绘的那种美妙的启程之日,甚至到了教人担心会不会在这里就把全程的好运都用光了。不过,目光落在宽大粗犷的旅行衣上──这是旅行圣职者的打扮──把这天气当作是神予以的祝福,恐怕也不为过吧。村子中有条河流过,河上是一座栈桥。季节变换时这里的船将不停往返,载着前往享受温泉,或是已经准备返回的客人。不过现在桥头只有一艘船停着。船夫是个胖得几乎要把船压沉的大胡子,身手却相当灵巧。短短几刻便搬完了货物。「马上就出航喽!」他对我喊道。于是我也挥挥手表示回应。接着深吸一口气将行囊担在肩上。感觉沉甸甸的,是因为里面装满了那些为我的旅程加油的人送来的心意。「柯尔,该带的都带上了吧?」有人叫我。回头一看,是关照了自己十多年的旅馆主人克拉夫特·罗伦斯。此刻他正担心地看着我的行李。「路费,地图,食物,防寒用具,药草,短剑,火药。这些你都检查过了?」现在仍旧一心考虑着旅途的准备的罗伦斯曾是非常成功的旅行商人,实际上对这次旅程他比我还要用心,因此准备工作我也不由得全都依赖了他的帮助。「老爷。您不是都检查过好几次了吗。何况包里已经没有地方装别的了。」站在罗伦斯身旁的女性无奈地笑着说。她是掌管罗伦斯的旅店『狼与香辛料』后厨的汉娜。「噢,是吗。不,但是啊。」「没事的。罗伦斯先生。以前我的全部家当只有一条干鲱鱼,再加几个磨光了的铜币时,也已经走过不少地方了。」那是遇到罗伦斯之前的事。当时我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,名义上是巡游大学都市修习学问的流浪学生,实际和乞丐并没有什么两样。在无处可去,仅有的一点钱也用光,没有一个人可依靠,几乎要在异国他乡走投无路时幸运地遇到了罗伦斯,得到了他的帮助。都已经是十年前,不,或许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。想想看自己自那以后真的成长了吗,我的心里只有问号。眼前的罗伦斯仍是如那时般年轻,或许正是这点让我产生了自己也还是那个幼小少年的错觉。不过,攥着行囊的手因为旅馆工作的锻炼而有力了不少,我的个子也比孩子时高得多了,以前接近银色的头发正一点点变成金色。时间的确在流淌。不管从好的角度或是坏的角度来说。「是吗,也对……而且,现在你算是不输给任何圣职者的年轻学者了。我也为你骄傲,一直勤学到深夜的态度,也得好好学习一下。」「您说得没错,老爷。但您要是学起柯尔先生,我就又要专门去买大蒜和洋葱了,还是请再多考虑一下吧。」罗伦斯的夸赞让我有点害羞,汉娜的话也让我不好意思起来。我总是在白天的工作结束后才开始学习。而且制作手抄本或是默读神学著作,主要其实是和睡魔战斗。所以每次都需要啃着洋葱和大蒜来保持清醒。因为这个,汉娜曾经好几次跟我抱怨过连做菜用的份都不够了。「不过话说回来,十多年了啊。谢谢你一直努力下来。这个温泉旅馆能有今天也是多亏了柯尔。谢谢你。」罗伦斯张开双臂,像父亲一样拥抱住我。不过假若没有遇到罗伦斯,我自己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呢。实际上该说谢谢的人应该是我才对。「我才是……在旺季开始前出门,真是太抱歉了。」「什么话。是店里的事情耽搁了你才对。不过,要是到南方去把事情做起来了,这个店的宣传可就拜托了。」罗伦斯不愧是成功的商人,不论什么时候都能用这样的态度来关心我。「而且……家里的另外两位没能来送你,抱歉啊。」他突然抱歉地说。「赫萝小姐的话,她一周前就跟我道过别了。据她说是因为如果现在来送的话肯定又会再挽留我。」赫萝是罗伦斯的妻子,对我而言则像姐姐一样,有时,还是另一位母亲。「以她的个性大概真会那样。这么做是对的。」罗伦斯苦笑着,又叹了口气。「缪莉的事情也是,给你添麻烦了。」「不……」我想否定,跟着便想起来了这几天以来的骚乱,尤其是昨晚的事情。「这么说,也对……当时她生气得像是要咬人一样,最后我还真被她一口咬住了。」「真是的。」罗伦斯一脸头痛的表情扶着额头。缪莉是罗伦斯夫妇的独生女,总是吵着想要离开这个『明明是又偏又远的乡下还要叫温泉乡』的地方。所以,当我说出自己将要出门旅行时,也就很容易想象她会怎么样了。「缪莉的固执跟赫萝一模一样。不过赫萝经历过那么多,知道放弃和离别。从这点来说,缪莉可是跟盛夏的太阳一样啊。」虽然无比疼爱这个唯一的女儿,但缪莉的淘气也是让罗伦斯头疼的根源。实际上,最近她已经算得上是安分了不少,不过缪莉小时候跑进山里玩,然后满身是血地回来都已经不知有多少次了。在这个很快就要谈婚论嫁的年纪,让父母头疼也是必然的吧。「一早上我就没看见她的影子。没准这时候她正闹着别扭,在山里对着哪头熊哭着鼻子发牢骚呢。」想想被缪莉缠着,在巢穴中一脸不知所措的熊,我不禁笑了起来。「安定下来之后,我会寄信回来的。到时候,请大家一起来玩吧。」「这样再好不过了。只是,假如可以的话,最好能选一个美食比较多的地方。要照顾着她们两个的心情旅行有多难,你是知道的。」「我会的。」我笑着回答道。同时罗伦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。这副模样不像是雇主,也不像是数十年前,那个救了我的恩人。而是是像送别客人的旅馆主人一样,同我握手。「路上小心。」或许是发现我马上就要哭了,罗伦斯笑着加强了手上的力道。「也请注意不要喝生水,随便乱吃东西。」「汉娜小姐……也要保重。」我努力忍着呜咽和两人握完手,重新担好行囊。「喂──差不多可以上船了!」船夫大概是为我们着想,看准时机在这时喊道。「马上来!」我答了一声,又望向两人。旅程开始后或许几年,甚至一辈子都再见不到他们了。纽希拉各处都可以见到的温泉水雾,或许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了。不论怎么努力,脚都不肯迈出第一步。这时罗伦斯拍了拍我的肩膀。「好了,走吧,年轻人啊。朝着崭新的世界开始你的旅程!」如果说这时还不为所动,那一定是骗人的。「年轻人还是免了。我的年纪,已经和罗伦斯先生遇到我时差不多大了!」踏出第一步之后,第二步马上就能跟上,第三步甚至不需要特别注意。回头看去,罗伦斯正背着手冲我微笑,汉娜轻轻挥着手。我又朝前望,想最后再看看纽希拉村的模样,也希望能在哪片树阴后发现那个淘气的缪莉正赌气地望着我。不过最后还是没找到。爱逞强这一点真的和她的母亲一模一样。我露出微笑,走上了栈桥。「告别完了啊。」「让您久等了。」「当船夫的话这也是常有的事。不过,人连同一条河都没法迈进第二次。有点留恋也不是坏事。」每天在这静静的河水上驾船,或许自然就会想到一些更深的东西。我点了点头,从栈桥跳到船上。「客人也就你一个。去躺在皮毛堆里睡个午觉吧。」船夫一边解下缆绳,一边对我说。皮毛堆。这个字眼勾起了我的记忆。以前,我曾听说过一个故事。一个年轻的旅行商人某天来到一个村庄。晚上他钻进堆在后面的皮毛里,打算如往常一样在马车上过夜。却在皮毛间发现了一个容貌绝佳的少女,少女拜托他将自己带往故乡。那个少女有在月光下无比美丽的亚麻色长发,头上还长着人类绝不可能有的兽耳,腰间的尾巴比一车毛皮中最好的还要漂亮得多。她自称贤狼,说自己是寄宿在麦粒中的丰收之神,真身则是存活了数百年的巨狼。旅行商人答应了少女的请求,开始与她一同旅行。之后两人苦乐与共,心意相通,在旅程的终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,可喜可贺可喜可贺。想到这里,我把手伸进皮毛堆中摸了摸。没问题,里面没有藏着谁。除过皮毛之外,船上还堆着木桶和装满煤炭的麻袋。桶里恐怕是烧炭时流出的木馏油吧。这种东西一般被用作防腐或防水剂,不时会飘来强烈的焦臭味。皮毛则是从比纽希拉更偏<p style="font-weight: 400;color:#af888c;">(继续下一页)牛牛书屋 nnsw.cc
    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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